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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中学校课程设置、学业管理及高考模式
发布时间:2015-10-19 09:27:27.0 | 文章来源::

课程结构:高中课程改革后的课程结构由“学习领域”、“科目”、“模块”三个层次构成。

学习领域: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和综合实践活动八个学习领域的课程。

科目:语文、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等)、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等科目。各科目一般由若干个模块组成。

必修课程与选修课程:新课程合理处理了必修课程与选修课程的关系,使必修中有选择、选修中有规范。新课程包括必修课程、选修课程Ⅰ、选修课程Ⅱ三部分,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Ⅰ的课程标准由国家研制,选修课程Ⅱ由学校自行研制。由于采用了“模块制”并要求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自定学习计划,因此在选修课中先学什么模块、后学什么模块有很大自主性;而且选修课程又分不同层次,层次之间可以转换和衔接,学生可根据自己的需要和兴趣选择所喜欢的层次,亦可随着需要和兴趣的变化在层次之间进行转换。

课程计划:每学年52周,其中教学时间40周,社会实践1周,假期11周。社区服务安排在课余时间、周末或节假日。原则上每学期分两段安排课程,每段10周,其中9周授课,1周复习考试。每周5天上课,周学时数不超过35(含班团活动时间)。每学时一般为45分钟。

模块课时安排:每个模块通常为36学时,语文、数学、外语每个模块在一个学段内完成。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的有关科目每个模块一般在一个学期内完成。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每个模块为18学时。

学分要求:现中学阶段实行的学分制严格说来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学分制,而是一种学分管理,高中阶段教学采用的依然是“三年毕业制”,学分的一个主要功能是作为新的计量方式存在。对于高中阶段必须掌握的基础知识,仍然属于全体学生的必修学分;选修学分只是选择不同的学科内容,而非像大学里一样选择不同的学科。3个学年必须获得116个必修学分(包括研究性学习活动15学分,社区服务2学分,社会实践6学分),在选修课程中获得28学分,在选修课程II中(学校课程)要至少获得6个学分,总学分达到144个学分方可毕业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选修更多课程,获得更多的学分。

发展性评价:高中将探索建立发展性评价制度,实行学生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评价方式。学校根据目标多元、方式多样、注重过程的评价原则,综合运用观察、交流、测验、实际操作、作品展示、自评与互评等多种方式,为学生建立综合、动态的成长记录手册,全面反映学生的成长历程。

学业水平考试:学业水平考试是鉴定学生文化课学习领域学科学习质量的考试。学业水平考试的范围为语文、外语、数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9个学科和信息技术的必修课程。学业水平考试每学年组织2次,时间在每学年上下学期结束前三周进行。学业水平考试每次开考10科,由学生自主选择参加科目。考试成绩等第分ABCD四级。ABCD分别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学生在校期间可以多次参加同一科目考试,成绩按最高的一次记录。不能按时毕业的学生,离校后允许报名参加两次考试。

高考模式:2007年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自行组织各科目命题,采用3+X+1模式。其中“3”指语文、数学和外语三个科目,分值各为150分,是所有考生必考科目。“X”指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分值各为240分。文科综合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三个科目,理科综合包括物理、化学、生物三个科目。报考文史类、艺术文科类考生须参加文科综合的考试,报考理工农医类、体育类考生须参加理科综合的考试。“1”,也就是“基本能力”测试,其卷面分值定为100分,并以考生卷面得分的60%记入高考总分。“1”的考试内容不分文理科,是所有考生必考科目。高考总分7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