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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教育局“文明城市全民共建行动”主题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5-10-19 10:15:58.0 | 文章来源::  | 发布人:admin

泰安市教育局

“文明城市全民共建行动”主题活动

实施方案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文明城市全民共建行动”主题活动的通知》(泰办发[2011]16号),为做好第三届全国文明城市、全省文明城市评选活动和未成年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活动,特制定我市教育系统“文明城市全民共建行动”主题活动实施方案。

一、 工作任务

以2011年《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为依据,全面落实《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责任分解表》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责任分解表》所确定的任务,加强学校管理,提高教育质量,加强对中小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全面做好中小学校的各项工作。根据全市统一安排布署,做好学校现场准备,收集整理各项档案资料,做好各项迎检工作。

二、 参加学校范围

全市中小学校。局属学校和泰山区、岱岳区学校作为本次主题活动的重点,要全力组织开展好各项活动,并做好现场准备和各项档案材料收集整理工作。

三、 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部署动员阶段(4月下旬)。市教育局于4月中下旬召开创建动员会议,部署教育系统各项创建工作安排。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局属中小学校要根据全市统一要求,制定各单位具体实施方案,实行工作责任制,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积极动员全体师生广泛参与,形成浓厚创建氛围。

第二阶段:深化创建,扎实迎检(4月下旬-5月底)。泰山区、岱岳区教育局和各局属中小学校依照测评体系要求认真搞好自检梳理,查缺补漏,完善整改措施,高标准高质量的落实各项创建任务。要认真收集整理各项文字、音像等档案资料,全面反映我市中小学校办学成绩、创建成果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成绩。档案资料要内容翔实、准确、规范、报送及时。市教育局将于5月中旬召开现场调度会,抽查学校创建工作和现场、材料准备情况,对创建工作不积极、现场和档案材料准备不好的单位进行通报。

第三阶段:接受测评,巩固成果(6月)。6月份省测评组对我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进行正式复查测评,测评采取听取汇报、材料审核、问卷调查、网络调查、实地考查、整体观察等几种方式进行。各责任单位要做好迎检工作,并于2011年6月5日前,全面完成复查测评所需的文字、音像资料和实地考察现场的准备工作,确保测评取得好成绩。

四、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市教育局成立文明城市全民共建行动领导小组,各县市区教育和局属学校也要成立领导小组,加强对“文明城市全民共建行动”主题活动开展、迎接省级文明城市复查测评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的组织领导。要细化工作方案,层层分解任务,明确工作标准、实现要求和工作措施,将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部门、个人,实行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靠上抓,确保各项工作万无一失。局机关各科室要认真学习《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责任分解表》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责任分解表》,对测评体系中确定由市教育局负责完成的工作任务,根据科室职责确定本科室工作任务,做好对县市区和局属学校的指导,负责收集整理相关内容的档案资料。各单位在本次创建工作中的工作表现,将作为推荐评选文明单位和年终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对工作不积极、措施不得力、工作不到位,影响测评结果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通报批评和严肃处理。

附件:泰安市教育局“文明城市全民共健行动”主题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泰安市教育局“文明城市全民共建行动”主题

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姚  霆   市教育局局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张  伟   市教育局副书记、副局长

张勇华   市教育局副局长

刘应新   市教育局副局长

鞠允平   市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 乔  潜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督学、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阚兆成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督学、市基础教研室主任

王传民   市教育局人事科科长

韩  涛   市教育局计财科科长

徐振涛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科长

杜  平   市教育局职成教科科长

强光峰   市教育局师训科科长

李廷良   市教育局安监科科长

赵学利   市教育局纪委副书记

徐建闽   市教育局机关党委副书记

王  亮   市教育局团委书记

杨宪存   市教育工会主席

吕忠堂   市教科所所长

程  航   市职成教研室主任

齐润泉   市体卫艺教研室主任

董德光   市条件装备办公室主任

赵永民   泰安教育电视台台长

曹  军   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基教科,徐振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