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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素质教育推进计划(2011-2015年)
发布时间:2015-10-19 10:15:59.0 | 文章来源::  | 发布人:admin

泰教发201154

 

 


关于印发《泰安市素质教育推进计划(2011-2015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编办、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扎实做好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工作,根据《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泰安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行动计划(2011-2020年)》精神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国家基础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的整体部署,市教育局等5部门研究制定了《泰安市素质教育推进计划(2011-2015年)》。现印发给你们,希望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切实推进全市基础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中共泰安市委组织部 泰安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泰安市教育局 泰安市财政局

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一年十二月五日

 

泰安市素质教育推进计划

2011-2015年)

根据《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泰安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行动计划(2011-2020年)》精神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国家基础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的整体部署,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战略主题,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大胆探索改革,勇于冲破传统观念和体制机制的束缚,加快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步伐,着力破解制约基础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的根本性问题,全面建设素质教育示范学校、全面贯彻课程方案、全面培育合格加特长的学生。

二、任务目标

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基本形成有利于素质教育发展的教育体系结构和制度环境;基本形成促进学生全面而有特长发展的人才培养模式;基本形成适应实施素质教育要求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基本形成富有生机活力和鲜明特色的学校教育格局;基本形成学校、家庭、社区教育有机结合的学习化社会框架;基本形成因地制宜创造性推动素质教育的区域发展格局。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学校管理,切实规范办学行为

1、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不以升学率对学校进行排名,不单纯以升学考试成绩奖惩学校和教师,不得举办或变相举办重点校、重点班。严格控制学生作息时间,开全课程、开足课时,积极开展学生自主实践性学习,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不得违反规定乱收费。研究制定管理办法,加大对社会教育培训机构的监管力度。强化对高考补习学校及民办学校的监管,到2012年完成公办高考补习学校撤销计划。

2、加强对办学行为重点部位的监管。各县(市、区)在坚持严格规范学校节假日、作息时间的基础上,要把课程开设不齐、考试次数过多、文体活动偏少、作业量过大、统一征订教辅等作为重点,加强监管。中小学校每学年至少开展一次违规办学重点部位、重点区域的自查工作,并进行重点整治。

3、完善教育规范公告、举报制度。中小学校在校园网和学校醒目位置公示《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山东省普通中小学考试管理规定》、《山东省关于加强师德建设规范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行为的若干意见》、《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施方案》、《山东省教材征订目录》等规范性文件;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在教育网站公示以上教育规范文件,确保做到师生人人知晓,社会查询方便。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都要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示违规办学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

(二)深化课程改革,着力转变人才培养模式

1、严格落实课程方案,加强课程改革研究

严格按照课程方案组织教育教学。加大投入,配齐师资和设施,切实开好音乐、体育、美术及通用技术、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保证学生活动时间和空间。切实开好安全教育、环境教育、传统文化、人生指导等义务教育必修地方课程,强化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相结合的地方课程体系。积极开发、实施具有学校特色的校本课程,对具有推广价值的学校课程,提升为地方课程,基本形成具有泰安地域特色的学校课程体系。着力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大力推进普通高中“选课制”、“走班制”,尽快全面实现“选课走班”教学。普通高中要在开齐开全必修课程的基础上,积极创造条件开设尽可能多的选修课程。省级规范化学校、市级规范化学校、一般学校的选修模块开出率,在2011年达到分别70%60%50%的基础上逐年增加。学校不得对2011年以后入学的高中生进行文理分科。以特色课程建设为核心,推进普通高中特色办学。完善课程三级管理体制,构建体系完备、结构合理、充满活力、适应性强的基础教育课程管理体系。

加强课程改革研究。围绕课程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强化科研先导,引领素质教育深入实施。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对课程及教学内容进行研究,适当降低课程教学难度,减少教学内容。培养学生动手能力,增加初中毕业生实验操作能力考试。在初中阶段探索开设综合学科。深入开展教学改革,认真研究改进教学方法,坚持因材施教,倡导启发式、探究式教学,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关注学生不同特点和个性差异,发展每一个学生的优势和潜能,营造独立思考、自主探索的教育环境。

2、完善德育工作体系,提高德育工作实效性

逐步完善德育课程体系。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方案要求开齐开好小学《品德与生活(社会)》、初中《思想品德》和高中《思想政治》及省定地方课程,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开发革命传统教育、文明礼仪教育、泰山文化特色和生活常识教育等校本课程,构建主旨明确、内容充实、特色鲜明的德育课程体系。

开展形式多样的德育实践活动。认真实施“新道德教育实验工程”,积极挖掘各类思想道德教育资源,充分利用重大纪念日、节日等时机,依托班(团)会、学生社团等校内外各种有效载体开展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公民意识教育、文明行为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及社会实践教育等各类主题教育活动,提高德育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使学校的德育工作明显增强,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普遍提高。

加强校内外德育阵地建设。积极发展学生社团,为学生提供展示个性、发挥潜能的平台,提高学生自主管理能力,增强志愿服务和公益意识,培养爱心和互助精神。全面建立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实施家校共育工程,让家长参与学校的建设和管理,不断完善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共同推进素质教育的有效机制。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校外活动场所建设,拓宽德育空间,实现校内外德育有效衔接。

建立和完善德育评价体系。注重德育过程性评价,小学做好学生成长档案评定,初中做好学生综合素质评定,高中做好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实行全员育人导师制度、班教导会制度和教书育人“一岗双责”考核制度。定期表彰优秀班主任、优秀中小学德育课教师、德育先进工作者、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和德育先进集体。教育行政部门完善对学校德育的评估办法。学校制定对班主任、学生导师、任课教师的德育工作评价体系。探索建立促进学生发展的多元化德育评价体系。

3、丰富人才培养途径,拓宽人才培养空间

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树立积极的学生观、实施因材施教的教学观、多元的评价观,突出学习与思考、实践与创新、合作与奉献、感恩与诚信等素质培养,正确处理学校教育与校外教育、课内学习与课外学习、教师教学与学生自主学习的关系,引导学生科学规划节假日、双休日的学习与生活,大力促进学校教育同学生生活、社会实践的结合,实现学思结合、知行统一,建立学科学习与实践学习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

大力拓展学生活动空间。各县(市、区)、各中小学校积极设立读书节、科技节、体育节、艺术节,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进一步完善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制度,大力实施“体育艺术2+1项目,扎实开展阳光体育活动,确保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积极组织开展中小学生体育比赛和艺术展演活动,丰富学生生活。

积极构建社会实践大课堂。着眼学生社会实践能力的提升,合力规划校外教育资源,充分利用现有各类功能场馆、文化设施,积极开发学工、学农、学商、学军等综合实践基地,开展“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教育行动”,开辟人才培养第二课堂,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三)加强教育干部和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实施素质教育能力和水平

加强教育干部队伍建设。组织部门要加大对县(市、区)党政负责人及教育局长的培训力度,定期举办培训班,加强对教育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对实施素质教育的认识和水平。

加强中小学校长队伍建设。把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纳入校长任职资格标准。加强培训,引导中小学校长逐步形成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教育思想、观念,不断提高领导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做素质教育的引领者、组织者、指导者和参与者。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围绕素质教育的实施,开展教师读书工程,引导教师积极阅读优秀素质教育理论等图书,不断提高人文素养和职业素养。适应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开设的需要,培养一专多能、复合型的教师,激励教师在开设一门专业课程的基础上,结合自己的兴趣、爱好和特长,开设第二或更多校本课程。

(四)改革考试评价制度,强化评价机制的引领作用

1、改革完善基础教育阶段考试制度。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就近免试入学制度。深化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实行初中学业考试制度与基础性发展目标科学评价制度,按照学业考试成绩、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等级录取学生,继续推动普通高中将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学校,扩大高中学校招生自主权。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及综合素质评价制度,严格考风考纪,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作为调控普通高中教育教学、制止文理分科的基本制度,保证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诚信、可用。改革日常考试评价制度,把音乐、美术、体育、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纳入过程性评价,为每个学生建立综合、动态的成长档案。

2、建立科学的学校办学水平评价制度。全面落实《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水平评价指导意见》,坚持发展性评价,综合学校的课程实施、规范办学、育人情况、师资队伍、办学条件等指标进行全面评价,推动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落实课程方案,规范办学行为,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宗旨,探索建立和落实以德、知、体、行、智为核心目标的学生发展评价体系。

3、建立科学的教师评价机制。结合实施绩效工资制度,坚持内容全面、主体多元的原则,综合考虑教师的师德表现、工作量、专业发展、育人效果、所教学科学业水平考试合格率与优秀率等情况,努力形成促进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和专业良性发展的评价管理机制。建立和完善班主任评价奖惩机制,提高班主任待遇。在教师年度考核中,落实职业道德表现“一票否决”制度。

(五)加强学校文化建设,打造学校特色

打造丰富多彩的活动文化。坚持办好学生素质教育系列讲座和相关文化、艺术及专业教育活动,适时邀请社会名人、专家学者、企业人士到学校作专题报告,拓宽学生知识视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积极组织学生社团开展丰富多彩的学术活动、模拟活动、实践活动、艺体活动、志愿服务等。

建设积极向上的物质文化。开展以校园绿化、美化、净化和师生作品上墙为主要内容的“三化一上墙”活动;开发校史、科普等系列主题走廊文化;加强学生宿舍、餐厅、功能室文化建设;开展“绿色学校”创建活动,不断提升学校文化感染力,形成具有明显特色、富有教育意义的显性文化。

建立底蕴丰厚的精神文化。大力开展教师读书成长工程,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打造书香校园,开展好全市“优秀读书人物”评选活动,营造热爱读书的良好氛围。在规范办学、全面发展的基础上,按照重在建设、循序渐进的原则,积极开发以泰山文化为主要内容的课程资源,推进泰山文化进校园,培育学校特色课程,创建特色学校,营造浓厚文化氛围,形成独特、稳定、鲜明的办学风格。开展校徽、校旗、校歌、校训、校刊“五达标”活动;积极开展“文明学生”、“文明班级”、“文明宿舍”和“文明学校”评选活动,使学校成为精神文明建设的窗口,努力形成“一校一品”生动的学校文化发展局面。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把素质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列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大经费投入,及时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在部署、检查、总结年度工作时把素质教育作为重要内容。各级政府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时,要将素质教育情况作为重要内容。

(二)完善制度。完善素质教育督导责任区制度,随机督导和定期督导相结合。完善素质教育评估指标体系,将素质教育实施纳入县(市、区)政府教育综合督导评估体系并严格督导落实;各级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每年在辖区主流媒体公布随机督导结果,并将其作为表彰奖励、行风评议的重要依据。完善违规办学投诉挂牌督办制度,定期向社会发布投诉信息,推动各地及时调查处理反馈,接受社会监督。完善教育行政问责制度。根据省市规范办学有关规定,对违规学校和个人予以责任追究,视情况给予相应处理。

(三)加强宣传。以素质教育为主题,扎实推进国家基础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工作,做好泰安市教育重点改革试点项目,大胆探索,深入实践,在解决影响基础教育发展全局的若干重大问题方面,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建立素质教育地方行政管理、教育教学研究与指导、学校课程教学改革年度创新成果表彰推广制度,适时评选素质教育示范学校,及时宣传总结推广规范办学行为、促进素质教育科学发展的好经验、好典型,引领素质教育深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