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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摘自泰教发〔2012〕19 号)
发布时间:2015-10-19 10:15:59.0 | 文章来源::  | 发布人:admin

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摘自泰教发〔201219 号)

1、招生范围的确定。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在报名前公布每所普通高中的招生范围,并向我局备案。各普通高中必须严格在教育部门公布的招生范围内招生,不得招收规定范围以外的学生。

2、全市统一录取。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在市教育局组织下统一进行,在指定的时间、地点,统一实施,各县市区分别负责所属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未参加初中学业考试、参加初中学业考试成绩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未经我局统一录取的考生,以及学生已被报考志愿学校录取不报到入学者,将不予注册普通高中学籍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籍。具体录取工作意见另文下达。

3、艺体特长生录取。艺体特长生分音乐、体育、美术三类,取得艺体特长生专业合格证书的学生方有资格报名。艺体特长生根据初中学业考试成绩和专业测试成绩进行录取。

4自主招生录取。泰安一中中科大少年班、中日合作办学项目,泰安一中西校区篮球特长班,伟德BETVlCTOR1946中加合作办学项目,泰山外国语学校空乘班等自主招生计划,由学校按照有关要求单独组织报名,制定招生工作方案,务于510前报市教育局审定批准后按程序自主实施,由市教育局统一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