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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德BETVlCTOR1946 关于申请、发放 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08 16:30:14.0 | 文章来源: | 发布人: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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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发放 2023-2024 学年国家助学金的通知

各级部:

依据《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等 5 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科教﹝2020﹞15号)、《山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鲁教财函〔202287 号),结合工作计划安排,现进行国家助学金申请、发放工作。现将相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申请范围:全校高中具有本校正式注册学籍的在校生。

二、申请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五)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三、申请程序及时限:

1.个人申请(10 23 日前)

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向班主任提交个人书面申请,填写《山东省普通高中教育资助申请表》。

根据省市相关要求,学生在申请助学金时,不需要到社区开具贫困证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强制要求。

2.民主评议(10 25 日前)

班主任组织本班不少于 5 名学生进行民主评议,参加评议的人员在不申请资助的学生中遴选。评议内容主要为申请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遵纪守法情况、学习情况等,采取匿名投票方式进行。评议时,须充分尊重申请人员,不得组织申请人员以演讲等方式诉苦、诉穷。

3.班级推荐(10 27 日前)

学生民主评议结果占 70%,班主任意见占 30%。换算后由高至低排序,确定推荐人选,并在班内公示。无异议后,完善《山东省普通高中教育资助申请表》申报材料,组织推荐人选准确填写2023-2024 学年国家助学金申报信息登记表》(电子版),报级部初审。

报送纸质资料及顺序为:按照电子表格顺序排列,依次为申请表原件(切勿折叠损毁,填写内容不要修改)、身份证复印件 1 份。

2对家庭经济确实困难,学生本人碍于面子等情形个人不申报的,班主任可在充分了解情况的基础上,逐级上报,由学校批准直接实施资助。

注:因最终数据将导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故填写电子版统计表时,务必保证数据准确无误,切勿改变表格格式。

4.级部初审(11 1 日前)

级部主任为第一负责人。级部汇总各班申报信息及材料后,由主任、德育主任组织德育小组、家长代表、学生代表进行初审。初审主要内容为申报信息是否准确、材料是否完备、人员及档次是否符合要求等。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予以退回班级补充材料或取消资格并在候选人中依次递补。

初审完成后,在级部范围内进行不少于 2 天的公示(公示拍照发政教处存档),无异议后由级部主任签署意见报政教处复核。

5.政教处复核(11 6 日前)

政教处汇总各级部申报信息及材料后,进行复核。复核主要内容为校验申报信息、审查申报材料、核对各档次人数等。 复核无误后,进行全校不少于 5 天的公示(拍照存档)。

6.全校公示(11 13 日前)

将资助信息在校务公开栏进行公示,设立监督电话,公示期不少于 5 天(拍照存档)。对有异议者,由政教处会同相关级部进行复查,查证情况属实的,取消受助资格,依次递补。公示结束后,报学校审批。

7.学校审批

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审议,批准后予以实施。

8.上级备案

政教处将国家助学金申报情况报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9.数据报送

政教处将相关数据上传至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并负责维护。

10.资金发放

政教处将相关信息转发财务处,财务处负责联系银行,将助学金直接转入学生社保卡银行账户中。

四、资助标准:

具体分为三档:1 750 /学期,2 1000 /学期,3 1250 /学期。

五、材料报送时限:各级部学部务必于 11 3 日前将所有材料报至政教处。

六、免审核学生范围

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和学校工作实际,下列情形的学生直接定为 3 1250 /学期:

1.脱贫享受政策

2.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等家庭学生

3.残疾学生

4.低保家庭学生

5.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免除学杂费。

以上五种情形的学生以山东省教育厅特殊困难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比对数据为准,直接填报信息,单列资助。

七、关于公示的相关说明

依据教育部相关通知要求,资助信息公示严格遵循国家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法规制度,公示时,只公示受助学生姓名、年级、班级等基本信息,不得将学生身份证件号码、家庭住址、电话号码、出生日期等个人敏感信息进行公示。

八、工作要求

1.各级部、班级要彻底摸清学生家庭经济底数,精准确定资助对象,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

2.严肃工作纪律。国家助学金为专项资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和生活费用开支,不得作为奖学金、班费等,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违者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以往上报的受助学生资格即行废止,重新申报。

4.具有外出借读、转学、退学等情形的学生不得申请,违纪学生不得申请(特殊情况除外)。

5.不能按时上交所需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资助资格,候补人员依次递补。

6.因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涉及个人信誉、生源地助学信用贷款审核等事项,资助数据将与学籍档案、社会保障同步,各班必须如实上报,严格审核程序。对于违反规定、不符合资助条件的及以伪造证件等其他方式骗取助学金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受助资格,并追缴以往领取的全部助学金,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咨询、监督电话:6278216


伟德BETVlCTOR1946政教处

2023年1015